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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50章 尺玉(一)(1/2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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安平县,三心酒坊。

艳阳高照,路上的行人来去匆匆,有挑担的汉子三两相伴,有说有笑,听街上的小贩们叫卖不停,谁看了不称一句太平盛世?

“……可惜,也就看起来太平,也不知这人心惶惶的日子,到底什么时候是个头。”

小县并不富庶,买酒的人也少,老板叹了一口气,正准备回屋子里躺一会儿,就听到外边传来了一个低沉浑厚的语声,带着一点洒脱的笑意,道:“老板,四两女儿红。”

说的是汴京的官话,不带土音,老板连忙回过身,心道:这小破地方还有外来客?

“来了来了!诚惠一百二十文不讲价!”

他一手接过酒壶,暗中地打量了一下来客,那是一个看起来有点落拓、也有点潇洒的英伟男人,三十来岁,眉宇之间带了一点儿沧桑,下颌一层青色的胡茬,还算俊朗。

这个男人,正是四大名捕之一的追命。

他来到安平县,是为了秘密的查一桩案子——六个月之前,当今天子的幼妹柔淑帝姬失踪了,她颇受今上的宠爱,嫁人之后还常回宫中居住,如今被人掳走,生死不明。

今上初闻噩耗,悲痛不已,可怎么也找不到帝姬的踪迹,直到半个月前,出门采买的宫女在当铺发现了帝姬的珠钗,天子才振作起来,命人彻查,一路追踪到了安平县。

“麻烦了。”

追命掏了钱,抱着膀子靠在柜台上等老板沽酒,眼睛一瞥,忽的看见几个愁眉苦脸的官差,唉声叹气,步履沉重的走了进来。

“要我说,陈大人真是病急乱投医,这小县城都问过一遍了,咱们上哪里去找?”

其中一个官差抹了把脸,看到一张生面孔,于是从怀中拿出一张画像,例行询问了一句,道:“劳驾,有没有见过这位姑娘?”

追命一扬眉,探头过去看了一眼,浓眉蹙出了一个“川”字,如实道:“不曾见过。”

画上的女子温婉可人,是十分典型的大家闺秀——流苏髻,柳叶眉,杏眼桃腮鹅蛋脸,颈上带着一条坠有长命锁的八宝璎珞。

比起汴京的名门贵女,气质、仪表也不差什么了,这样的小县城竟也有如此美人。

官差一拍脑门,对同僚道:“你看,我就说这么问下去没个结果,陈大人是爱女心切,失了方寸,怎么你和我也跟着犯傻!”

他道了一句谢,一挥手,就带人离开了酒馆,老板拎着酒壶出来,看见追命若有所思的目光,赔了个笑道:“客官,您的酒。”

“多谢了,老板,问你个事儿。”

追命一手接过酒壶,往怀里一揣,明亮的眼睛看了一眼官差的背影,随口道:“我刚来安平县,不太了解情况,最近是不是出了什么案子,怎么官差一个个愁眉苦脸?”

老板犹豫了一下,道:“其实也不是什么大事,这十几年来,镇上每隔三五个月就会失踪一两个女子,大家已习惯了,不过这一次失踪的,是陈县长的掌上明珠罢了。”

“…………”

追命一边的眉毛就挑了起来,心道:奇也怪哉,本地的官员是干什么吃的,每隔三五个月就失踪一两个女子,这事也能习惯?

他是半个捕快,半个侠士,最看不得人尸位素餐,吃着朝廷的俸禄却不作为,这样的人多一点,天底下的百姓还有好日子过?

“客官是外地人,有所不知。”老板叹了一口气,道:“安平县挨着林子,常有贫苦的女子去采药补贴家用,林子里野兽又多,经常有大虫出没,她们多是被叼去吃了。”

“附近小村里的汉子上山,时常会捡到一些带血的物件,一看不认得,就在赶集时带来县里问一问,多半就是她们的遗物。”

乍一听是有几分道理,可追命见多了风浪,仔细一想,发现这话实在错处百出——

山里的大虫是野兽,野兽吃人莫非也分男女不成?贫苦的女子上山,就被它叼走吃了,遇见男子则放行,这是哪门子的道理。

追命心念一转,没有立刻反驳,似笑非笑的道:“这话说的不对,陈县长的掌上明珠可算不得贫苦女子罢,怎么也失踪了?”

“谁知道呢。”老板摇了摇头,又忍不住猜测,道:“陈县长上任才六个多月,听说以前是汴京的大官,得罪了人才被贬到咱们这小地方,许是他从前的仇家寻来报复。”

他左右看了一眼,小心的八卦道:“陈小姐刚来安平县的时候,正是赶集,她从轿子下来,不知道看呆了村镇上多少汉子。”

“…………”

追命配合的道:“是吗?这位陈小姐一定是个罕见的美人,只恨我无缘一见了。”

他忽的想到了一个人,汴京城的上一任巡抚陈鹤生,为人清廉正直,不与蔡京和傅宗书一党同流合污,被小人构陷入狱,年前被天子贬出了汴京,莫非就是来了安平县?

“谁说不是呢?”

老板唉声叹气,道:“陈县长就这么一个女儿,待之如珠似宝,连从京中带来的亲信都派出去找人了,听草安堂的大夫说他忧思过度的吐血了,真是可怜天下父母心。”

说罢,他有点奇怪的看向追命,不理解的道:“客官一个江湖人,问这个干什么?”

追命豪迈的喝了一口酒,笑道:“老板看走眼了,我可不是什么江湖人,而是个捕快,问这个是要查案呢,多谢你的线索。”

他就穿了一层粗布单衣,还大咧咧的露出了小半胸膛,看起来有点潦倒,哪里像是衙门的官差,反而像是个率性洒脱的江湖客。

老板干笑了几声,一个字也不信,无奈的道:“客官真会说笑话,我又不是没见过官差,您若是个捕快,我就是官老爷了!”

追命哈哈大笑,道:“好好,官老爷给我打的酒,一定比别人家的酒更香醇些!”

说罢,他对老板一拱手,起身离开了酒坊,可惜在县里的街上转了一圈,也没看见一家客栈,索性就找了一个小破庙来歇歇脚。

这是一个十分破烂的土地庙,许是百姓并不富庶,也没什么人来上香进贡,土地爷的泥像就剩下半个身子,头顶的破瓦片还漏风。

换做旁人,住这样的破庙恐怕要忍不住叹气了,可追命自小吃惯了苦头,竟还能苦中作乐,四下里寻来稻草,铺了个临时的住处,道:“土地公,今夜要你与我作伴了!”

他已漂泊惯了,做这一切的时候,甚至还在哼一首不成调的歌,态度轻松又随性。

没过一会儿,一个稻草铺的、也就比地上干净那么一点的床就出炉了,这时的天色已完全暗下来了,皎洁的月亮升起,以追命的目力,还是可以把四周都看的清清楚楚。

“窸窣”的一声,似乎有什么东xī • zàng在土地爷的神像下,这响声实在太微弱了,不像是一个人,应该是老鼠、野兔之类的活物。

追命坐起身来,从地上捡了一块小石头子,心道:“土地公,是你送夜宵来了吗?”

他不怕老鼠,可也不想在睡梦中被老鼠咬,如果是一只肥美的野兔就好了,晚上就啃了两块干硬的饼子,说不定还能加个餐。

清冷的月华从头顶的破瓦片落进来,破败的香案摇晃了两下,吱呀的一声,忽的从底下钻出了一只脏兮兮的、毛绒绒的小猫咪。

可以说,世上决没有第二只这么可爱的小猫咪了,哪怕身上脏兮兮的,也可以看得出它是一个猫中美人,骄傲又神气的漂亮。

没错,这只可可爱爱的小猫咪,高高在上的看过来时,就像是主人在看它的奴隶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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