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一卷 风起靖麟 第八十一章 御前审判(下)(3/4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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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应正齐,钱良业,陈贡之来判,你们可有意见?”
虽然是大理寺的人,但钱良业对这陈贡之一向有所耳闻,他断案一丝不苟,出了名的帮理不帮亲。一次,自家侄子仗着他的名义在外行凶,被他当堂仗杀,为此,其弟弟一家与陈贡之恩断义绝。
母亲怪罪,陈贡之只回了一句:“律法在前,如何徇私?”时人争相传之!
“若是陈大人来判,微臣没有意见。”钱良业回禀。
“臣也相信陈大人的公正!”应正齐跟着说道。
“好,既如此,陈贡之,你来判决。”南宫青下令。
陈贡之出列,拱手禀报道:“陛下,臣还需详细浏览一番案卷。”
从冯嵩飞手中接过案卷,他仔仔细细起来。
这一丝不苟的态度也得到了群臣的首肯。
半晌过后,陈贡之出言:“陛下,此案的难点在于,钱少成先拍死应见贤的蟋蟀,而应见贤随后拿起斗罐砸向钱少成,这属于谁先动的手?”
“一句话便说到了关键。”南宫青投来赞许之色:“继续说!”
“单纯从失手shā • rén这个罪名来看,应见贤可判监禁十五年,或者处以流刑,发配边关戴罪立功。可问题在于,钱少成首先打死了应见贤的蟋蟀,这就构成了犯罪诱因,因此实际上应见贤不该被判得那么重。”
听完陈贡之的分析,钱良业脸色铁青,不发一语,毕竟有言在先,对他的审判没有异议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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