4.第四章(2/4)
——要不是对原主还有两分真心,他再冲动也不可能把人领回家去。
脑海里胡思乱想,眼前的房门终于打开,身着浅色衬衫的青年笑盈盈地开门,无端就将夏日的燥热去了三分:“阿珩。”
比起被当做王子养大的白时年,季岚的身段明显要更加窈窕几分,原主四肢修长又自小学舞,可谓是天生就适合当模特的衣架子。
男人都是视觉动物,一大早看到如此美色,秦子珩也不由笑了出来:“几天不见,想我了没?”
与秦征的古板不同,秦子珩撩起人来可谓是游刃有余,对方之前也有几段逢场作戏的露水情缘,直到小说最后,那些前任们也没跳出来找他的麻烦。
【唯有白时年,才是那个值得让他用真心去换的人。】
想起原著中的某段描写,季岚川没忍住打了个寒颤,能把花心说得如此清新脱俗,这位作者也着实是个人才。
“嗯。”
乖巧地点头,青年望向男人的眼中满是依恋,秦子珩心中畅快,长臂一伸便要将人搂进怀中:“走,下去吃饭。”
“别、”不着痕迹地躲开秦子珩的大手,季岚川装作不好意思道,“三爷还在呢。”
“怕什么,爸他对你又没意见。”看昨晚秦征的态度,应该是懒得管他这点儿女情长,是故秦子珩此时哄起人来,倒也比平日多了几分底气。
没意见?那昨晚让我守本分的是哪个?
嘴角勾起一抹嘲讽的弧度,季岚川早就看惯了豪门大院里的勾心斗角,见秦子珩的手没再向自己的腰上搭,他舒展眉目,半点也没把对方的情话听进心里。
作为一个成熟健康且无任何不良嗜好的成功人士,秦征早早就坐在了餐桌前面,秦子珩领着人下楼吃饭,又恭恭敬敬地叫了声父亲。
“嗯。”不冷不热地点了点头,秦征连眼角的余光都没多分给两人,秦子珩早已习惯父亲的冷淡,季岚川则是乐得对方不找自己的麻烦。
因为某人的喜好,餐厅里静得连落根针都能听见,好不容易挨过这顿压抑的早餐,季岚川又看到秦征放下碗筷开了金口:“既然进了秦氏,就不要给秦家的嫡系丢人。”
知道自己这几天胡闹的有些过分,秦子珩放下水杯正色道:“是,父亲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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