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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 44 章【日万喔!】(2/2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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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那不一样。人总要有一双自己喜欢的鞋子,一双也好,至少证明我这日子没有白过,活儿也没白干。现在不买,我跟自己说以后攒了钱就能买,以后有钱了,想买更贵的东西,继续攒钱继续等,那我这辈子也等不到满足自己愿望的那一天,这日子过的还有什么盼头?”

俞爱宝对丁雪的价值观不赞同,但她没提所谓的意见。

每个人的价值观都不同,没必要用自己的价值观去衡量别人的。

古人早就说了,子非鱼焉知鱼之乐,在她看来没必要的事儿,对丁雪来说却是乐在其中。

那么,饿死也活该。

吃完早饭,二人骑着单车去往供销大厦。

周末的供销大厦人流拥挤,二人得离得很近才能不被冲散。

最后,丁雪索性挽着俞爱宝的胳膊,二人把供销大厦几层楼上上下下都逛遍了,这才买下那双小白鞋。

价格五百三。

丁雪穿着

小白鞋在店里走了几步,又小心翼翼的跳了下,捧脸夸张低呼:“哇,这鞋子也太舒服了呜呜呜,俞老师,原来这几个月你过着这么舒坦的日子!”

俞爱宝:“……”

这鞋子的品牌的确是去年年末在进的大陆,在这之前,也的确没有看到过这种类型的鞋子,觉得好看挺正常,毕竟类似这样的款式直到后世都经久不衰。

但舒服到这种程度还是夸张了,国内之前做的那种鞋子注重质量和舒适度,有些鞋子穿上十年都不会破,并且柔软舒服不磨脚。

关键价格低廉。

要说缺点,唯一的缺点就是它们不注重外表,朴素到谁都不会多看一眼的程度。

丁雪对这双鞋喜爱不已,店员都快不耐烦了,她才抬头说道:“就这双吧,给我包起来。”

店员皱着眉头不大高兴,似乎觉得丁雪浪费了自己不少时间,这种店员都这种态度,丁雪早已习惯,也懒得搭理。

趁着人家把鞋子放进鞋盒的空档,小声在俞爱宝耳边说:“这双鞋我两个月前看的时候还只要四百八,现在都涨到五百三了。我要是再等两个月,等它涨到六百块钱,我省吃俭用吃苦省下来的钱,都得拿来填补它的溢价用。”

俞爱宝敷衍点头:“对,丁老师真有远见。”

她在店里看了一圈,看中一双迷彩色运动鞋:“这双36码的有没有?”

店员不耐烦归不耐烦,还是比较负责任,架子上这双是37码,她嘟嘟囔囔跑去后面库房找了会儿,才找到:“还有最后一双。”

俞爱宝试了试,挺舒服,款式也顺眼,正好跟今天穿在身上的墨绿色宽松夹克外套搭。

“那就这双吧,把那双小白鞋包起来,这个我就直接穿了。”

丁雪看看鞋架上的迷彩色运动鞋,又看看俞爱宝脚上的这双,不解:“这鞋子放那上面还挺丑的,怎么穿到脚上还挺好看?”

她又看看自己手里的小白鞋,忽然有点后悔,想买这双了。

她看了看价格,迷彩色这双还便宜十五呢!

店员生怕她又要改,忙道:“你穿的37码,37码只有架子上这双,这么多人试穿过,你要的话,给你换也行。”

本来要架子上这双也可以,但听到‘这么多人试穿过’,丁雪就嫌弃上了。

俞爱宝好笑:“小白鞋比较好搭衣服,能穿的场合多。这双迷彩色不好搭,我家里的衣服,加上身上穿的,也就只有两套能跟这双搭起来,否则会衬得脚下沉重。”

“买白色的吧,不会后悔。”

丁雪一想也是:“那成,就白色的吧。”

新鞋子买好,丁雪并没有穿:“这里这么多人,人挤人的,万一把我新鞋子踩了可怎么办,等回去洗个澡,买的布做好新裙子了,再一起穿。”

二人去了卖布的专柜,丁雪挑了两块,一块浅蓝色,一块嫩粉色。

“这个粉色好不好看,给我闺女做条小裙子穿,肯定很好看。”

丁雪的闺女才两岁,俞爱宝没见过,丁雪也很少提起来,饿着肚子省钱也是为了给她自己买喜欢的小白鞋穿,学校里不少认识丁雪的都不知道她有孩子。

俞爱宝没看上的布料,家里没人会做衣服,就连周母也不会,要穿新衣服,只能拿布料去给裁缝做,还是自己在店里试穿更方便。

二人逛了一上午,几乎就没停下来过,看到喜欢的店铺都会进去看看,不一定买,讲究的就是顺心而为。

也不知道是不是走的路太多,俞爱宝都走热了,脸蛋红扑扑的,墨绿色外套脱下来绑在腰间,鼻尖还冒出细汗,丁雪穿着外套,却一点没察觉到热意。

脸蛋也过于苍白。

俞爱宝察觉到不对,停下脚步:“丁老师,你怎么了?”

丁雪迷迷糊糊看过来,紧了紧外套:“没……没怎么啊,咦,俞老师,你……你外套都脱了,不冷吗?”

俞爱宝皱眉,赶紧将人扶到边上:“冷什么冷,你看看这里,除了那些体质怕冷的老爷子老太太,还有哪个年轻人这会儿像你一样穿外套的?”

现在不比早上,外面气温升高,里面的人又多,俞爱宝穿着一件黑色吊带背心都能感觉到胸口有汗聚集着往下滴。

丁雪却是皮肤干爽苍白。

她摸摸丁雪的手,触感冰凉。

“你先坐一会儿,我去问他们要点热水……”

俞爱宝话说到一半,再抬头的时候,丁雪的脸白的跟死人似的,目光无法焦距,捂着胸口张嘴想说什么。

刚刚脸还是普通苍白,俞爱宝只当是闷中暑了,休息一会儿就成,但看现在这模样,仿佛随时都能死过去,俞爱宝心中一跳:“走,我找人背你去医院。”

丁雪:“不……不用……”

话没说完,整个人跟面条似的软绵绵往地上倒,连带着俞爱宝被一起带到地上。

俞爱宝想挣扎,力气太小挣扎不动。

“怎么了怎么了?”

周围围上来一群人,俞爱宝想到什么,冷静开口:“谁兜里有糖,她应该是低血糖了。”

“我我我,我有!”

一个小姑娘跑出来,递过来一颗草莓味硬糖,俞爱宝扬手接过来,撕开包装,给压在自己身上的丁雪喂进口里。

她还有点意识,双手紧紧抓着俞爱宝的手腕,像是抓着一棵救命稻草,口中用力吸/吮着硬糖的甜,呼吸略显急促。

旁边几个大妈上前想要将丁雪拽起来,但丁雪抓着俞爱宝,无奈,只能把两个人都拽起来放到长凳上休息。

“她怎么还不醒?”一个大妈凑近了仔细观察丁雪的脸,着急问道。

俞爱宝的脑袋嗡嗡的,刚才被拽的突然,后脑勺撞在地上,疼得厉害。

她看了看丁雪的脸,确定了的确是低血糖,扯起一个笑来,右手扯不出来,甩甩左手手腕,上去就是咵咵几个大耳瓜子。

“唔唔唔……”

丁雪

拼命睁开眼,抓住俞爱宝的手,口中含糊:“别……别打了……()”

俞爱宝‘惊喜’:丁老师,你终于醒了!?()?[()”

俞爱宝力气小,但连着好几个巴掌下去,再小的力气也把丁雪的脸给打红了。

丁雪松开抓着她手腕的手,去摸自己被扇的火辣辣的脸,声音虚弱的哭:“唔唔唔,说吧,俞老师,你想扇我多久了?”

“怎么会呢,丁老师你怎么会这么想?”俞老师摸摸后脑勺,笑,也不久,大概不到五分钟吧。

丁雪醒了,围观的人纷纷松口气。

“这低血糖看起来真是要人命,还是去医院看看吧,也能安心点。”刚才观察丁雪脸色的大妈走之前叮嘱道。

“好,谢谢阿姨。”

二人道谢离开,先去了趟医院。

“你们这些小姑娘,减肥减肥,减肥过度会导致身体能量供应不足,引起低血糖。以后要注意摄入足够的营养和能量,身上最好随时带两块糖,定期到医院里来检测一下血糖,看一下血糖变化……”

医生脸色不好,最近已经收到好几个这样的病人,肉呼呼的多好看,非得把自己整的跟林妹妹似的,病恹恹的。

丁雪被训的耷拉着脑袋,一句话都不敢反驳。

等离开医院,丁雪大大松口气。

丁雪有点肉,想买鞋子的初衷就是又能减肥又能攒钱。

没想到搞出了个低血糖,看着手里这双新鞋,丁雪喃喃道:“这双鞋我得供起来,为了买它,我付出的代价太大了,要是坏了脏了,那不就跟挖我的心头肉似的?”

说到这,她又摸摸自己的脸,刚才打完只是红了,现在是肿了,两边不一般的高度,想来扇她巴掌的人下手得有多狠。

想着,丁雪哀怨的看向俞爱宝。

俞爱宝笑的肩膀耸动:“你以后还减肥吗?”

“不减了不减了,刚才也没问,这低血糖治不治得好,不会这个病要跟我一辈子吧?”

俞爱宝不清楚,她没得过这个病,只是以前看自己公司里的一个小姑娘得过,不过人家不是因为减肥,而是因为厌食症引发的低血糖。

时间也不早了,丁雪对今天的中午饭十分积极:“走走走,吃饭去吃饭去,我要吃肉!”

二人没吃多贵的东西,就在路边摊点了一份羊肉锅贴和羊肉汤。

温热的羊肉汤一下肚,丁雪只觉得头顶生命值不断跳出一个个“+1”。

“唔,好好吃,”丁雪放下大碗,豪放挥手,“以后我每天都要吃肉,胖点就胖点吧,胖了没毛病。”

俞爱宝看了眼脚边放着的那双新小白鞋,好心提醒:“那我建议你去换大一号的鞋。”

刚才试鞋的时候,丁雪一脸惊喜的告诉她,减肥之前穿的38码鞋,现在人瘦下来十五斤,鞋码也小了一码。

要是吃胖了,37码的鞋子穿着挤脚。

毕竟花这么大代价才买到的鞋子,俞爱宝不提醒一下,

()显得不大厚道。()

丁雪这才想起来:是哦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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她拍腿:“还好俞老师你提醒我,快快快,吃完我们就回去换一双。”

二人逛到下午两点才回去,分别的时候,丁雪很高兴:“俞老师,跟你逛街可真舒服,咱下次还一起出来逛。”

之前丁雪和徐老师一起出来,二人的消费观不同,早上徐老师在家吃的饭,丁雪也不说什么,但她高高兴兴点了炒饭,还没吃上两口,徐老师就在旁边说:“这炒饭家里也能做,做的还更干净,丁老师,你爱吃炒饭的话,下次还是在家里吃吧,还省钱。”

上午逛街,丁雪看到一些小饰品想给闺女买点,徐老师会说:“这个发卡看起来也就一般般,这么贵,丁老师,我知道一个摊子卖这个,很便宜!”

丁雪高高兴兴跟着徐老师找到那家小摊子,那里是卖杂货的,筷子、袜子都有,还卖皮筋和小发卡,光秃秃的黑色缠线皮筋,或没缠线的黄色皮筋,以及黑色漆面小卡子。

中午丁雪想吃水饺,徐老师会说:“水饺太贵了,吃这个清汤面吧,唉,要不是你想吃,我连这个清汤面都不想点,在家吃多好,要么买个馒头也成,能垫肚子就行。”

丁雪很崩溃。

其实不是什么大事儿,徐老师也没坏心眼,但出来玩就是让自己高兴的,二人消费观不同,一起出来玩,反而都不开心。

丁雪想,俞老师就不一样了,她一看就不差这点钱,贵的能吃,便宜的能吃,她只在乎好不好吃,喜不喜欢,并且不会对自己的一些观点指手画脚。

俞爱宝无可无不可的点头应下,今天出来玩,的确没什么不高兴的地方。

她在这里没有能约出来一起逛街的朋友,有一个丁雪挺好。

新农村旁边那块地的地契,直到周一才到俞爱宝手中。

俞爱宝将那块地规划并画了图后交给张正宏,相比较度假村,这是一个小单子,但在还没接到度假村这个单子之前,建造农家小院这种活,对张正宏的这个小公司来说,算是中等订单。

相当于这两个活交给张正宏公司,他们未来两年都没空接别的活了。

张正宏几乎要把俞爱宝当祖宗供起来。

为此,张正宏公司开始向外扩招,之前和他们公司对接的老板百思不得其解。

他已经把价钱提的挺高了,张正宏这都不接,那现在这个单子的价,得比他高出多少?

老板笔头轻点桌面,半晌,对秘书说道:“把于城邦叫过来。”

于城邦这几日心惊胆战的,最怕从同事口中听到‘老板’二字。

“邦哥,老板叫你去他办公室。”

一道声音仿佛从头顶炸响,于城邦惊得一个激灵,全身鸡皮疙瘩都冒了出来。

“邦哥?”

“于副经理?”

于城邦回过神来,干笑:“听到了,等会儿,我把东西收拾一下,这就过去。”

办公室内,老板靠在椅背上,上下打量于城邦。

“阿邦啊,你跟我手下多久啦?”

于城邦双手僵硬,额头冷汗滴下来,滴到眼眶里,一阵刺痛。

他下意识伸手擦擦眼睛,顺带擦掉额头的汗。

“怎么啦,系热吗?”

办公室里冷空调开这么足,怎么会热。

于城邦连忙摇头:“不热不热。”

“介样喔,”老板转移话题,“雷记不记得张家公西啊,就前几天,我让雷去谈的内家喔,到现在都莫给我打电话喔。”

老板说话带着浓重的广式口音,广普话听起来有点搞笑,于城邦却一点也笑不出来,甚至手脚都开始抖起来。

“老……老板,给我一次机会,我肯定把这家公司给争取过来!”

老板摇头:“不系喔,我本来系想吞并它的,唉,阿邦内,雷介样让我很蓝做诶!”

办公室门被人从外面打开,两个高壮的黑衣保镖沉默的站在门口。

于城邦啪的一下跪下来,哭喊:“老板,老板我错了,老板您再给我一次机会,再给我一次机会啊老板!”

老板挥挥手,不再看于城邦,神情漠然。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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